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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粤教装备函〔2011〕15号
省属各有关学校:
为进一步完善教育部门政府采购流程,增加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,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《广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>办法》等规定,参照省财政厅颁布的《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(试行)》等政策文件要求,制订了《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如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,请及时向我厅装备中心反映。
二○一一年九月五日
发布人: 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 (2011-09-05 )